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央财经大学委托,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现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需要,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锅炉设备维保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维保单位,邀请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锅炉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描述:对东、西区锅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型号及数量详见《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锅炉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在中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锅炉系统节能技术服务、特种设备维修改造资质等相关内容。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锅炉设备维保业绩及信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六、报名须知
(一)请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审合格);
2.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近期在北京维保服务情况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中央财经大学校内物业楼118房间。
(四)招标方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资料、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七条)并组织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安排不超过3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五)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10-61776931
七、投标费用:
(一)投标单位领取投标文件时,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提交地点为物业楼109室昌欣物业计划财务部。
(二)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拆后向他人转让。
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