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需采购具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用于提供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及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北京财大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3、项目押金:人民币: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本项目采用押金制。响应人在承接本项目需要缴纳押金以确保履约期间的服务质量和合同履行的严肃性。除此外不向响应人支付或收取服务费。
4、采购内容: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及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外包。
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应答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北京市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相关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应答材料
响应人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的服务方案
(三)根据《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供2024年9月部分可回收物(纸板/盒、塑料制品、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的回收价格。
四、提交应答材料的截止时间、方式
(一)提交应答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17点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答疑时间: 2024年10月21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前来现场踏勘的人员需联系常老师提供个人信息用于进校)
(三)提交应答材料方式:应答人须在提交应答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材料密封后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邮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区中央财经大学院内。
五、项目需求
(一)采购人提供定点区域,由响应人提供人员对采购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并根据《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分拣后的所有可回收物进行处置。同时将其余生活垃圾装入采购人提供的垃圾桶内,摆放至指定区域。垃圾存放区域及二次分拣区域的环境卫生由响应人负责清理。
(二)除分拣区域以外,采购人自行产生的所有可回收物,响应人应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上门收取,并按照市场同期价格支付费用。响应人应保证所使用的计量称重工具校验准确无误。
(三)对分拣的可回收物及上门收取采购人的可回收物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分拣区域内的其他生活垃圾不滞留、不扩散。
(四)凡响应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上班期间着统一工服,注意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劳教等任何社会不良记录。
(五)所有响应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应服从双方的双重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服从安排的服务人员。
(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响应人现场提供可回收物及二次分拣的服务人员不少于4 人。如响应人可免费提供其他服务,请在应答材料的服务方案中写明具体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服务的人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010-61776907、13611249628。